共同犯罪中一人认罪一人不认该怎么判?
我想了解一下,在涉及共同犯罪的案子里,如果出现一个人认罪,另一个人却不认罪的情况,法院这边通常会怎么去判定呢?是会统一审理还是分开处理?这种不同的认罪态度最终会对量刑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展开


在共同犯罪中出现一人认罪一人不认的情况,法院会分别判决,并按照各自在犯罪中的作用和犯罪情节进行定罪量刑。 首先,需要明确犯罪嫌疑人有拒绝自我证明有罪的权利,拒不认罪不等同于其正常辩解或保持沉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是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是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所以,即便有人不认罪,只要其他证据满足上述要求,依然可以定罪处罚。对于认罪的一方,由于认罪态度是量刑的考虑因素之一,一般可能会获得从轻处理。而不认罪的一方,若证据确凿,法院仍会依法判决。 在审理方式上,常见的有分别审理和共同审理。分别审理可针对认罪者快速结案,对不认罪者深入调查;共同审理则便于查明全案事实和各被告人的责任。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证据充分性等因素综合判断。法院最终会综合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情节等因素,分别确定各自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