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连带保证人保证期间该如何约定?

我给别人做了连带保证人,现在想和债权人约定一下保证期间,但是不太清楚该怎么约定才符合法律规定。我担心约定不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想知道在法律层面上,连带保证人保证期间约定有哪些规则和要求呢?
展开 view-more
  • #连带保证
  • #保证期间
  • #民法典
  • #债务履行
  • #保证责任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连带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有效时间段。在这个时间段内,债权人有权要求连带保证人履行债务;如果超过了这个时间段,连带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可能会被免除。 对于连带保证人保证期间的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在实际约定保证期间时,债权人与连带保证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确定。例如,双方可以约定一个明确的具体日期作为保证期间的起始和结束时间,只要这个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即可。如果约定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这就意味着在主债务还未到履行期限时,保证期间就已经结束了,这种约定显然不符合常理和法律目的,所以法律规定这种情况视为没有约定。而约定不明确的情况,比如只说保证人在主债务清偿前承担保证责任,但没有明确具体的时间界限,这种情况下法律统一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连带保证人在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时,应当谨慎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主债务的实际情况,确保约定的保证期间合理合法,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债权人也应当在保证期间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