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他人致轻微伤会怎么判?
我和别人起了冲突,不小心把对方弄成了轻微伤,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会怎么判我。我不是故意要弄伤他的,就是当时没控制住,现在特别后悔,想知道这种故意伤害他人致轻微伤的情况法律到底会怎么处理。
展开


在法律上,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一般来说,故意伤害他人致轻微伤,通常不构成刑事犯罪,不会被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不过,虽然不涉及刑事判刑,但加害方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所以,即便只是轻微伤,加害方也不能逃避民事赔偿的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