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会怎么判?
我和别人发生冲突,不小心把对方打成了轻微伤,现在对方说要走法律程序。我很担心会被判刑,想知道轻微伤在法律上是怎么判的,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需不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赔偿的标准大概是怎样的?
展开


在法律层面,轻微伤一般不会涉及刑事判刑,但会有相应的治安处罚以及民事赔偿责任。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来明确一下轻微伤的概念。轻微伤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简单来说,就是身体受到了一些不太严重的损伤,恢复起来相对较快,对身体整体功能影响较小。 从治安处罚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也就是说,造成他人轻微伤的加害人可能会面临拘留和罚款的治安处罚。 再说说民事赔偿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通俗来讲,打人者需要赔偿被打者因为受伤去看病的费用、请护工照顾的费用、来回医院的交通费用、养病时补充营养的费用、住院期间吃饭的费用,如果因为受伤不能工作,还要赔偿这期间少挣的钱。 在实际处理轻微伤案件时,公安机关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赔偿协议,并且受害人不再追究责任,那么可能就不会对加害人进行治安处罚。但如果调解不成,或者加害人拒绝赔偿,那么公安机关就会依法对加害人进行治安处罚,同时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加害人进行民事赔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