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强奸?


判断是否构成强奸罪,需要从多方面进行考量。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强奸罪的定义。强奸罪,指的是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从主观方面来看,犯罪嫌疑人必须具有强奸的故意,也就是他主观上是想要强行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比如,犯罪嫌疑人明确计划并实施一系列行为,以达到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目的,这就体现了强奸的故意。 客观方面,关键在于是否违背了妇女意志以及是否使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这里的暴力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的人身行使有形力的手段,像殴打、捆绑、堵嘴、卡脖子、按倒等危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使妇女不敢反抗的行为。胁迫手段,是指对被害妇女进行威胁、恫吓,达到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反抗的手段。例如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坏名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收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力以及使被害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环境进行挟制等。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与暴力、胁迫相同的强制性质。常见的有: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强奸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强奸;冒充妇女的丈夫或者情夫进行强奸;利用妇女患重病之机进行强奸;造成或利用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进行强奸;假冒治病强奸妇女等。 对于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不论幼女是否自愿,都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因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乏辨别和反抗能力,法律给予她们特殊的保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