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权益包括哪些部分?


公司股东权益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股东权益所包含的部分。 首先是资产收益权,这是股东最基本的权益之一。通俗来讲,就是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公司的盈利中分得红利。在公司解散清算时,股东还有权按照持股比例分配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其次是参与重大决策权。股东可以通过参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表决,比如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董事和监事的选举、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股东的出资比例通常会影响其在公司决策中的话语权。 再者是知情权。股东有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另外还有优先认购权。当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这可以保证股东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被稀释,维持其对公司的影响力。 最后是诉讼权。当股东的权益受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侵害时,股东有权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