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离婚时实现利益最大化?
我打算离婚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这些事儿都让我头疼。我想知道怎么操作才能在离婚过程中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比如财产怎么分能多拿点,孩子抚养权争取要注意啥,有没有什么法律手段能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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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要实现利益最大化,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首先是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所以,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像房产、车辆的产权证书,银行存款的明细等。如果发现对方有上述不当行为,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子女抚养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要争取子女抚养权,就要从自己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以及孩子的意愿等方面来准备。比如提供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等,以证明自己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和成长条件。 另外,还可以关注是否存在损害赔偿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对方存在这些过错行为,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这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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