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打离婚官司如何争取最大利益?

我准备打离婚官司了,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我想知道在这场官司里,怎么做才能为自己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呢?比如在财产方面,我该收集哪些证据?子女抚养权又要从哪些方面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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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打离婚官司时争取最大利益,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是财产分割方面。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但如果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你要注意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比如房产、车辆的产权证书,银行存款的账户信息等。如果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迹象,要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其次是子女抚养权问题。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如果你想争取子女抚养权,要证明自己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教育等。同时,要多关心孩子,让孩子愿意跟随你生活。 另外,在婚姻中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如果你是无过错方,可以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在离婚官司中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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