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离婚时争取最大利益?
我打算离婚了,但是又不想自己吃亏,想尽可能争取到更多的利益。我不太清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有什么办法能让自己获得更大的好处,想问问大家,有没有什么合法的方法可以在离婚时争取到最大利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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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争取最大利益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途径。 首先是财产分割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您是抚养子女的一方、女方或者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时会更有可能获得照顾。另外,如果能证明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根据该法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债务问题,《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是个人债务,避免承担不应有的债务。 在子女抚养权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您想争取子女抚养权,就要证明自己有更好的抚养条件和能力,能为孩子提供更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比如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条件、充足的时间陪伴孩子等。 此外,若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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