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符合工伤条件获得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想申请工伤赔偿,但是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我就是在上班时间,在公司的车间里,因为机器故障被弄伤了。我想了解下,到底怎样才符合工伤条件去获得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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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符合工伤条件获得赔偿,首先得明白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就像您在上班时间,在公司车间里因为机器故障受伤,这很符合这一条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下班后,您在整理工作工具时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比如保安在工作中为了维护秩序被人打伤。患职业病的。比如长期在粉尘环境工作患上尘肺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比如出差时因为工作原因遭遇车祸。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此外,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果要申请工伤赔偿,一般用人单位需要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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