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怎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离婚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是许多人在婚姻关系结束后会面临的问题。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办理的流程和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接下来,我们看看具体的办理流程。第一步是要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这一步需要您明确迁入地的具体派出所,并了解该派出所对于户口迁入的要求和条件。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在您提交申请后,派出所会对您的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可能包括您的离婚证明、迁入地的房产证明(如果是购房迁入)等相关材料。只有当您的情况符合迁入地的规定时,派出所才会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在获得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后,您需要回到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告知他们您要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这是办理户口迁移的重要材料之一,它证明了您的户籍信息。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这里的相关证明材料通常包括您的身份证、离婚证明、户籍证明等。户政科会对您的材料进行再次审核。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当您的申请通过审核后,户政科会给您签发《准迁证》,这是您办理户口迁移的关键凭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您需要带着《准迁证》回到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领取迁移证。 最后一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您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带着迁移证和身份证到迁入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完成户口迁移。 此外,如果您是诉讼离婚的,还需要准备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如果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总之,离婚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并且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在办理过程中,如果您遇到任何问题,可以随时咨询当地的户口登记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