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单方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我在处理一些登记事务时,听说存在单方登记这种方式。但我不太清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单方登记。我现在面临登记相关的事情,很想知道符合单方登记的具体情形,这样我就能确定自己是否适用这种登记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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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登记是指由当事人一方提出申请并完成的登记行为。在我国,不同领域的登记都有关于单方登记情形的规定。 以不动产登记为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存在多种可以单方申请登记的情形。比如,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像新建房屋首次进行不动产登记,建设单位或个人就可以单方申请。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能单方面申请登记。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权利人可自行申请。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权利人也能单方提出。此外,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当事人可凭这些生效法律文件单方申请登记。 在企业登记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企业因合并、分立而办理注销登记,其中一方当事人也可能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单方登记操作。 在知识产权登记中,如商标权、专利权等,当出现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专利权人变更等情况,权利人也可以按照规定单方申请相关登记事项。这些单方登记的规定,主要是为了在特定情形下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及时、便捷地完成相关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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