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约定财产制下未登记房产怎么处理?

我和配偶之前约定了财产制,其中涉及一套房产。但这套房产一直没进行登记,现在我们因为一些事情在考虑如何处理这套房子。我不太清楚在我们这种约定财产制的情况下,未登记的房产该按照什么方式来处理,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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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约定财产制下,未登记房产的处理是一个较为复杂但有明确法律依据和处理原则的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约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作出约定。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具有效力的,它体现了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分配的自主意愿。 对于未登记的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从物权角度讲,未登记的房产在对外公示上,其物权归属并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然而,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是内部约定,只要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在夫妻内部是有效的。 当涉及未登记房产的处理时,如果夫妻双方就房产归属有明确的书面约定,那么在离婚分割财产或者进行其他财产处理时,应当按照约定来执行。例如,双方约定该未登记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在夫妻内部,该房产的权益就按照约定归属相应方。但如果涉及到对外债务等情况,因为房产未登记,债权人可能并不知道夫妻之间的约定,此时可能会影响到该房产的处置。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即使房产有内部约定归属,也可能会被用于偿还债务。 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对未登记房产的处理达成一致,那么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购房款的支付情况、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如果一方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法院可能会在分割时倾向于该方。同时,法院也会参考双方的财产约定制约定内容,尽可能公平合理地处理未登记房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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