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财产制都有哪几种?


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以协议的方式,确定夫妻财产关系的夫妻财产制,是法定财产制的对称,也就是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婚前以及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的财产清算等问题进行约定,并排除法定财产制的适用。 常见的约定财产制有以下几种: 分别财产制: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互不干涉。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在经济上相对独立,各自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控制权。比如,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都归个人所有。这种制度在一些经济独立、希望保持个人财产清晰的夫妻中较为常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这为分别财产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一般共同财产制:夫妻双方约定将婚后所得的财产全部视为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拥有。在这种制度下,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比如,婚后双方的工资、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认为婚后共同生活,应当财产不分彼此,对维持家庭生活和夫妻情感有益,可约定婚前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 限定共同财产制:夫妻双方约定一定范围内的财产为共同财产,超出该范围的财产仍归各自所有。这种制度在兼顾夫妻共同生活需求的同时,也考虑到了个人财产的独立性。共有财产的范围完全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联合财产制:夫妻双方的财产联合在一起,但各自保留对自己原有财产的所有权,联合财产由夫管理。不过这种制度在现代社会相对少见,多在一些传统的家庭结构中可能会出现。 需要注意的是,约定财产制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且该约定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没有争议的口头约定认定为有效约定,但规避法律的除外;有争议的,不承认效力。夫妻在进行财产约定时,最好充分了解各种约定财产制的特点和法律后果,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