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受贿会数罪并罚?


在探讨受贿数罪并罚的情况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数罪并罚。数罪并罚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人犯了多个不同的罪行,法院会把这些罪行合并起来,一起进行处罚。这是为了让犯罪者为自己的多个违法行为承担应有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对数罪并罚做了明确的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其中,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那么,在受贿案件中,哪些情况会导致数罪并罚呢? 首先,如果受贿的国家工作人员同时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就可能会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例如,官员甲收了乙的贿赂后,违反规定为乙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导致国家遭受了重大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甲不仅构成受贿罪,还构成滥用职权罪,法院会对这两个罪行进行数罪并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次,受贿后又实施其他故意犯罪的,也可能数罪并罚。比如,受贿人在收受贿赂后,为了掩盖罪行,故意销毁证据,就可能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如果受贿人在受贿过程中,还涉及到其他经济犯罪,如贪污、挪用公款等,也会数罪并罚。比如,官员丙既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又挪用了单位的公款用于个人投资。那么,丙就会同时构成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总之,受贿数罪并罚的情况通常是受贿人在受贿的同时,还实施了其他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这些行为与受贿行为相互独立,都构成了不同的犯罪。当遇到这些情况时,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者所犯的多个罪行进行合并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