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勤人员判缓刑不开除工作的依据是什么?
我是一名工勤人员,最近因为一些事被法院判了缓刑。我特别担心会因此丢掉工作,毕竟这是我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我想了解下,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能支持我判缓刑后不用被开除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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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工勤人员判缓刑不开除工作的情况,是有相关法律依据和规定的。首先,工勤人员一般分为在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两种不同情形。 对于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缓刑属于刑罚的一种执行方式,对于被判处缓刑这种相对刑罚程度较轻的情况,如果不属于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况,那么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一定给予开除处分。也就是说,只要不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单位可以选择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等其他处分,而不开除工作。 对于行政机关的工勤人员,虽然行政机关公务员受《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约束,该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但工勤人员不属于行政编制,不完全适用该条例。实践中,对于行政机关工勤人员被判处缓刑,行政机关可以综合考虑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按照内部的人事管理规定来决定是否开除,并非必须开除。总之,工勤人员判缓刑不一定会被开除工作,具体要依据单位性质和相关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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