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继承公证该怎么做?
我家有套拆迁房,现在家里人想办理继承公证。但我们都不太清楚具体的流程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也不知道去哪里办理。担心自己操作不当,想问问专业人士,拆迁房继承公证到底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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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对拆迁房享有继承权的活动。这能确保继承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避免后续纠纷。 办理拆迁房继承公证,首先要确定继承人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接着,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比如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等;拆迁房的相关产权证明,像拆迁安置协议、房产证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可由被继承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等出具,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 之后,继承人需前往当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公证机构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可能还会向相关单位和人员核实情况。如果材料真实、合法,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权也没有问题,公证机构会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是继承人享有拆迁房继承权的重要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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