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公证如何办理?
我和另一半打算和平离婚,已经签好离婚协议书了。听说可以办理公证,这样感觉更有保障。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要怎么办理,是要去公证处吗?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整个流程是怎样的呢?
展开


离婚协议书公证,指的是公证机构依据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对他们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通常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是申请。当事人要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这里涉及到的材料主要有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件、结婚证或者其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离婚协议书文本等。比如,身份证、户口本是用来证明当事人身份的;而离婚协议书文本要明确体现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接着是受理。公证处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果符合要求,就会受理该公证申请。审查内容包括材料是否齐全、当事人身份是否真实等。 之后是审查。公证处会全面审查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确保其真实、合法,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比如,会查看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是否公平合理,子女抚养的安排是否符合子女的利益等。同时,还会审查当事人签订协议是否是其真实意愿的表达,有没有受到胁迫、欺诈等情况。 最后是出证。经过审查,如果没有问题,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作为证明离婚协议书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有力证据。 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的相关规定,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等内容。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