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该如何进行公证?

我和配偶打算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公证,想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我们已经就财产分割达成了一致,现在就是不清楚公证的具体流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以及公证有什么作用等方面,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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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公证流程如下: 首先是准备材料。当事人要准备好相关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先空缺,等公证员对协议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材料方面,依据《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六条,需要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果是代理人代为申请,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需公证的文书;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 接着是提出申请。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并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然后是公证员审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最后是出具公证书。经审查合法的,公证处会出具公证书。 需要注意的是,签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后,要及时办理离婚证,因为双方不领离婚证的情况下,财产分割协议书不发生法律效力,办理公证的时候也会要求双方提供离婚证。 相关概念: 公证申请:就是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进行公证的请求,这标志着公证活动开始。 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受理当事人申请后,在制作公证书前,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调查、核实的工作,是确保公证质量的关键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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