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后交强险如何进行赔付?


在肇事逃逸的情况下,交强险的赔付规则如下: 首先,要明确交强险是一种强制保险,目的是在交通事故中为受害者提供基本的保障。当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而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规定 ,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只要肇事车辆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就要在交强险规定的赔偿限额内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其次,如果出现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同时又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情况,这时就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包括受害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人身伤亡赔偿项目一般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还得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话,还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财产损失则是对事故中对方财产损坏的赔偿。 举个例子,如果肇事逃逸车辆撞了行人,行人受伤住院产生了医疗费等费用,只要肇事车辆有交强险,保险公司就会在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赔偿行人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要是车辆没买交强险或者费用超出限额,就由救助基金先垫付。 相关概念: 交通肇事逃逸:指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责任,故意驾驶或遗弃车辆逃离事故现场,甚至潜逃藏匿的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国家设立的,在特定情形下,比如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先行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基金,垫付后管理机构有权向责任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