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应该如何给?


抚养费的给付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法律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给付方式。一般有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定期给付是比较常见的办法,通常以月、季或年为周期,通过现金、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这样能保障子女生活费用的持续供应。比如有固定收入,或者虽无固定收入但是每月都有相当收入的,应按月定期给付;对无固定收入的农民、农村承包经营户等,可按年给付;收入较高的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也可按年给付抚育费。一次性给付则是在具备一定经济条件下,将全部或部分抚养费一次性付清,例如给付方有足够的财产且愿意一次性解决抚养费问题。不过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像出国、出境人员;经济实力好,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高收入人群;下落不明的一方以财产折抵的;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这些情况可以一次性给付 。还有一种是以物折抵,适用于没有经济收入的一方和下落不明的一方,按照确定子女抚育费所需要给付的数额,用属于无经济收入一方或者下落不明一方的财物,以相当的数额折抵抚育费,交付抚养子女的一方。 其次是给付数额。一般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要是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最后是给付期限。通常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如果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相关概念: 定期给付:是指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如按月、季、年等,向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方式。 一次性给付:是将子女抚养到一定年龄所需的抚养费总数,一次性支付完毕的方式。 以物折抵:在特定情况下,用财物来代替金钱支付抚养费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