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经济补偿金工资如何发放?
我被公司辞退了,听说能拿到经济补偿金,但不清楚这个补偿金工资具体该怎么发放。是和正常工资一起发,还是单独发?发放时间有规定吗?计税是怎么算的?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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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简单来说,就是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单位要给被辞退员工一笔钱作为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关于发放方式,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和工资一起发放还是单独发放,通常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不过,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经济补偿金也应尽快发放,不能拖欠。 在计税方面,根据相关税收政策,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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