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不住的情况下物业费该怎么交?
我买了套房子,但目前不打算住进去。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物业费该怎么交,是和正常居住一样全额交,还是有什么特殊规定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的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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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房不住的情况下,物业费的缴纳问题是许多业主关心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这意味着,即使业主买房后不住,只要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服务,业主就不能以未实际居住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不过,在一些地方可能会有特殊规定。部分地区允许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对物业费进行适当减免。比如有的地方规定,房屋空置一定期限(通常为6个月及以上),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后,可按照一定比例(如70% - 90%)缴纳物业费。但这并不是普遍适用的,具体要参照当地的政策法规。 所以,一般情况下,买房不住也需要正常缴纳物业费。若当地有减免政策,业主可以和物业公司沟通协商,按规定申请减免。在整个过程中,业主和物业公司都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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