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租房子不住了还要交钱是否犯法?

我租了套房子,签了一年合同,住了几个月后因为工作变动要搬走,可房东说剩下的租期还要继续交钱。我都不住那房子了,还要交钱感觉不合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不继续交钱,算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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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租房子的情境中,是否需要继续交钱以及不继续交钱是否犯法,要依据租赁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租赁合同是出租方和承租方之间的一种契约,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你和房东签订租房合同后,就意味着你同意按照合同的条款来履行自己的责任,比如按时交租金。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都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二十一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如果你在租约期内决定不再居住,但没有和房东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那么你停止支付租金的行为可能构成违约。违约并不等同于犯法,但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通常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可能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房东的损失等。例如,合同中可能规定如果你提前退租,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不过,如果你和房东能够协商一致,达成提前解除合同的协议,并且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那么按照新的协议执行就不会存在违约问题。此外,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影响居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解除合同并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租房子不住了还要不要交钱以及不继续交钱是否违法,关键在于合同约定和是否存在法定的解除合同情形。建议你和房东积极沟通,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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