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一年房租中间不租了,房东不给剩下房租违法吗?
我之前租房子一下交了一年房租,现在因为工作变动没办法继续租了。跟房东说不租了,想让他把剩下的房租退给我,可房东不肯。我就想问问,他这种不给剩下房租的做法是不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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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房东不给剩下房租是否违法,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咱们得了解“合同违约”这个概念。合同违约就是指合同中的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去履行自己的义务。在房屋租赁里,租客交了一年房租,和房东之间就形成了一个租赁的约定,如果租客中途不租了,这就很可能属于违约行为。 从法律依据上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零九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而在违约处理方面,《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租赁合同里明确写了租客中途退租的相关处理办法,比如要支付一定违约金,那租客违约了,房东扣除违约金后,剩下的房租应该退还。要是房东以租客违约为由,把剩下房租全扣下,这就不太合理了。但如果合同里约定租客中途退租,房东有权不退还剩余房租,并且这个约定是合理合法的,那房东不给剩下房租就不违法。不过,如果合同约定明显不公平,比如违约金过高,租客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所以,要确定房东不给剩下房租是否违法,关键得看租赁合同里的具体约定,还有这个约定是否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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