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一万多起诉了还是不还该怎么办?
我之前把钱借给别人,有一万多块。对方一直拖着不还,我就起诉了。现在法院判我赢了,可对方还是不还钱。我想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才能把钱要回来,有哪些办法能让对方还钱,法律上对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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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欠款一万多起诉后对方仍然不还,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首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前提是相关法律文书已经生效,且对方没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内还款。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时效是两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等 。法院会查询债务人财产状况,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但不得超出其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其次,如果债务人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且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能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这意味着限制债务人进行高消费活动,像乘坐飞机、高铁等。 再者,要是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还存在逃避债务的行为,法院可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被列入,会影响债务人的信用记录,对其日常生活和工作都可能产生影响。 另外,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却故意逃避债务,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在整个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 相关概念: 强制执行:就是在当事人不主动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时,由法院通过强制手段,比如查扣财产等,来保证义务得以履行。 限制高消费:限制一些特定的高消费行为,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对那些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人进行信用惩戒的一种措施,让其在生活各方面受到限制。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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