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评标委员会是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组建吗?
我最近参与了一个项目投标,对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时间不太清楚。想知道是不是在我们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进行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呢?这个时间安排对我们投标结果可能有影响,所以特别想搞明白。
展开


在招投标活动中,组建评标委员会并非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进行。 评标委员会是负责评标工作的临时性组织,其作用是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从而选出最合适的中标候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对于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时间,该法并未明确规定必须与递交投标文件同时进行。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性和独立性,通常会在开标前较短的时间内组建评标委员会。因为过早组建可能会导致评标信息泄露等问题,而如果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组建,可能会让投标人有机会提前接触到评标委员会成员,影响评标公正性。同时,在开标前较短时间内组建也能让评标委员会更专注于当次评标工作,提高评标效率和质量。所以,综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看,组建评标委员会一般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进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