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人居住的房子物业费该如何交?

我买了套房子,但暂时不打算住进去。听说物业费的缴纳有不同规定,想知道像我这种无人居住的房子,物业费到底该怎么交呀?是全额交,还是能少交点?具体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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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无人居住的房子物业费的缴纳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即便房子长期无人居住,通常还是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缴纳物业费。这是因为物业服务主要是针对整个小区物业共有部分进行维护、管理等。比如说小区安保,保安会对整个小区进行巡逻,不会因为个别房屋没人住就不管这片区域;公共区域清洁,像小区的走廊、楼梯、花园等公共地方,物业都会正常打扫;设施设备维护,小区的电梯、水电设施等,物业也会按时维护保养。这些服务不会因为个别房屋无人居住而停止,所以原则上要按合同缴费。 不过,部分地区出台了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例如,有的地方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一般为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业主可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书面减免申请,经确认后,可按一定比例(如70%)缴纳物业费。像甘肃省兰州新区就规定,对连续未入住6个月以上的空置住宅,由业主或使用人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人登记确认后,其物业费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但这并非全国统一规定,具体要依据当地政策。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总之,在没有特殊政策的地区,业主应按合同缴纳物业费;若当地有相关政策,业主可按政策规定申请减免。业主有权了解物业费的收费明细和用途,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提供透明、公开的收费信息,并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收费。 相关概念: 空置房: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或出租,处于待售、待租状态的房屋。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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