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款应该如何支付?


股权转让款的支付方式有多种,且在不同企业性质下可能存在限制,具体如下: **支付标的性质角度**: 可分为现金支付和非现金支付。现金支付就是受让方将股权转让款以现金形式直接交付给转让方,要注意现金安全和交接手续完备性。非现金支付例如用资产或权益抵付,像用房产、股权等进行抵付,不过要确保抵付的资产或权益价值明确、合法且经过评估。 **付款手段角度**: 分为线上支付、线下支付。常见的转账支付就属于线上支付,通过银行转账将款项从受让方账户转至转让方账户,这种方式便捷且有转账记录可查。线下支付比如现金交付则要注意交接的规范。 **付款主体角度**: 可分为当事人直接付款和委托他人付款。 **付款期限角度**: - **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约定时间内一次性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转让方。这种方式简单直接,双方权利义务明确,但受让方可能需短期内筹集较大金额资金。 - **分期付款**:双方约定分阶段支付,如协议生效后支付一定比例款项,剩余款项在一定期限内分期支付。这样可减轻受让方资金压力,但要约定好各期款项支付时间、条件及逾期违约责任。 **不同企业性质的特殊规定**: 对于国有企业或者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以及外资企业而言,在付款方式的选择上可能有法律限制。例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全部价款,受让方应当按照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如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除此以外的其他企业则无限制,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 无论采用哪种支付方式,双方都应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支付方式、支付时间、金额等相关条款,并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以避免出现纠纷。法律依据主要有《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等相关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条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