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中的金额该如何书写?


股权转让协议金额的书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金额并非股权转让协议的必要条款。因为股权转让既可以通过交易的方式达成,也可以采用赠与的方式完成。所以,股权转让协议不一定需要明确标明转让价格。即便采用交易途径进行股权转让,也可以通过附加协议来确认转让价格。 相关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果需要在协议中明确金额,常见的确定方法有以下几种: 1. 出资额法:即以股东原始出资额作为转让价格。这种方法简单直观,但可能忽略了股权价值的增值部分。比如,股东最初出资100万元,若公司经营良好资产增值,仅按出资额转让就可能低估股权价值。 2. 净资产法: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但可能无法全面体现公司的经营潜力和市场价值。例如公司净资产为500万元,按此确定转让价格,可能未考虑到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等因素。 3. 审计评估法:通过专业的审计和评估程序确定股权价值,这种方法较为科学,能够较为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市场价值。比如聘请专业机构对公司进行全面评估后确定股权价格。 4. 拍卖变卖法:通过市场竞价的方式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引入市场机制,使价格更加贴近市场实际情况。例如在公开的拍卖平台上进行股权拍卖,价高者得。 另外,符合公司章程的股权转让,价值可以为零。但需要注意的是,若有人通过放弃自身债权、不当延长债务期限,或恶意低价出售或高价购入资产以及提供担保等手段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