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防范打医疗纠纷官司?

我最近去医院看病,感觉医生的治疗方式有些不太对劲,心里有点担心之后会和医院产生医疗纠纷,想了解一下有哪些办法可以防范打医疗纠纷官司,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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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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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打医疗纠纷官司可以从多个方面入手。首先,医疗机构和患者都需要对医疗风险有清晰的认知。医疗活动本身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患者应该了解到并非所有的治疗都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这就要求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时要依法依规操作。 其次,医疗机构要注重病历的书写和管理。病历是医疗过程的重要记录,也是处理医疗纠纷时的关键证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以及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病历的全部资料。所以,规范的病历管理不仅可以保障患者的知情权,也能在纠纷发生时提供有力的证据。 再者,加强医患沟通也是防范医疗纠纷的重要环节。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患者或其近亲属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或者开展临床试验等存在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在患者处于昏迷等无法自主作出决定的状态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说明等情形下,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良好的沟通可以增进医患之间的信任,减少误解和矛盾的产生。 最后,患者也应当积极配合治疗,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同时,如果对医疗服务有疑问或不满,应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如与医疗机构协商、申请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等。《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通过这些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有效防范医疗纠纷官司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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