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是什么意思?
我申请了一个商标,最近听说有商标无效的说法,但不太明白具体含义。我想知道商标无效到底是怎么回事,是商标不能用了吗,还是有其他情况,它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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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简单来说,就是商标虽然在形式上被注册了,但实际上不应该被注册,因此被宣告该商标自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这就好比一个人虽然拿到了某个荣誉证书,但后来发现他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这个荣誉证书就会被宣布无效,从一开始就不算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无效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绝对无效,即商标本身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例如,使用了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或者商标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这种情况下,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二是相对无效,主要是因为商标的注册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权利或者违反了商标法的其他规定。比如,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此时,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一旦商标被宣告无效,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也就是说,从商标注册的那一刻起,这个商标就没有法律效力。宣告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如果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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