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离婚时如何保全自己的财产?


在准备离婚时保全自己的财产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方法和法律依据。 首先,要做好财产的清查和证据收集工作。您需要明确夫妻双方名下的各类财产,比如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对于房产,要收集房产证、购房合同等相关凭证;对于银行存款,留意银行账户信息和近期的流水记录。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通过收集证据,能在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中证明财产的归属和情况。 其次,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财产保全。如果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您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这就是诉前财产保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而诉讼财产保全则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提出。 此外,还可以和对方协商签订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并进行公证,这样可以明确双方对财产的分配,避免后续的争议。同时,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保护个人财产的独立性,避免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发生混同。比如,将个人财产单独存放,避免与夫妻共同资金存入同一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