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保全房产?


在离婚过程中,房产保全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离婚时保全房产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财产保全的概念。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在离婚案件中,申请房产保全通常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诉前财产保全,另一种是诉讼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也就是说,如果担心对方在起诉前就转移房产,你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房产保全,但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比如现金、房产等。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诉讼财产保全则是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房产保全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产的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保全的房产的具体信息、保全的理由以及担保情况等。 需要注意的是,财产保全并非无限制的。如果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所以在申请房产保全时,要确保有合理的理由和充分的证据,以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