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撞到人检查没事该怎么赔偿?
我骑车不小心撞到人,带对方去医院检查后身体没事,但对方还是要求赔偿。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赔偿,不知道赔偿的范围和标准是什么,也担心赔偿不合理,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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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骑车撞到人且检查后对方身体并无大碍的情况下,赔偿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白侵权赔偿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虽然检查结果显示对方没事,但在实际情况中,也可能产生一些合理的费用。 比如,如果对方因检查产生了医疗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等,骑车人应当承担这部分费用。一般需要对方提供正规的医疗票据作为赔偿依据。另外,如果在事故发生后,对方因处理该事故耽误了工作,导致收入减少,骑车人也可能需要赔偿误工费。不过,对方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工资流水等,来证明其误工损失的具体金额。 如果对方只是受到了轻微惊吓或者衣物等有轻微损坏,骑车人也可以与对方协商给予适当的补偿,但这并非法定的赔偿项目。在协商赔偿时,双方应该保持理性和客观,依据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对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解决。总之,赔偿要以实际损失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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