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辞职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了,突然被公司告知要辞退我。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这种被辞职的情况,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赔偿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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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被辞职”通常指的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如果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正常的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但因为是违法解除,所以赔偿金就是15000×2 = 30000元。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再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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