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无故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多少?

我在公司勤勤恳恳工作,没有犯任何错误,结果突然就被公司通知辞退了。我想知道公司这种无故辞退员工的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应该赔偿我多少钱呢?心里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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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种经济上的补助,它是对劳动者因失去工作而遭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赔偿金则是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额外支付给劳动者的款项,带有一定的惩罚性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该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举个例子,如果员工在该单位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正常的经济补偿应该是3×5000 = 15000元。由于是无故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的赔偿金就是15000×2 = 30000元。 不过,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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