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无缘无故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多少钱?

在公司干得好好的,突然就被公司给辞退了,也没说个正当理由。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得赔我多少钱啊?我在公司工作了几年了,工资也还可以,就想搞清楚自己能拿到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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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缘无故辞退员工,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的情况分为两种: 如果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员工想接着在这工作,公司就得让员工回来上班。 如果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比如工作了3年,那就支付3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小张在单位工作了2年3个月,月工资是6000元。工作年限2年3个月,其中2年按2个月工资计算,3个月不满6个月按半个月工资计算,所以经济补偿就是2.5个月工资,即2.5×6000 = 15000元。因为公司是违法辞退,所以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的二倍,也就是15000×2 = 30000元。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因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而向劳动者支付的带有惩罚性质的补偿金额,通常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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