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能获得多少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突然被公司辞退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给我多少赔偿,也不知道赔偿是怎么计算的。我该依据什么来确定公司给我的赔偿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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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被公司辞退后能获得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确定。 首先,如果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劳动者存在过错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那么公司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这是因为劳动者自身的过错行为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公司的辞退行为是合法合理的。 其次,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是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等情况,公司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后,如果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比如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就辞退劳动者,那么公司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为3×5000 = 15000元,但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就要支付15000×2 = 30000元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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