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公司解雇了应该怎么获得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突然就被公司解雇了,心里很委屈也很迷茫。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呢?是按什么标准赔?具体该怎么计算赔偿金额?有没有什么流程要走?希望能有人给我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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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你被公司解雇,关于赔偿问题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公司无故辞退你,且你不存在过错行为,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你在公司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8000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8000 = 24000元,而赔偿金就是24000×2 = 48000元。 其次,如果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企业因破产重整、经营困难等原因裁员等。这种情况下,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就是按照上述第四十七条规定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最后,如果是因为你自身存在严重过错,比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公司辞退你,通常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 要是你想争取赔偿,可以先拿着劳动合同,去跟公司人事或薪酬部门谈,没有这些部门就找老板谈;协调无果,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要准备好劳动合同、打卡记录、工作证等能证明被辞退且不符合流程的材料;如果劳动监察部门协调也没用,就到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起诉,并且要尽可能多准备证据;要是仲裁结果单位拒不执行,还需要向法院起诉,判决后单位仍不执行,在判决期结束后,可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一种经济上的补助,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等。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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