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解雇按劳动法该怎么赔偿?
我朋友最近被公司解雇了,心里很郁闷,也不清楚自己到底能拿到多少赔偿。想知道不同情况下,比如公司合法解雇和违法解雇,赔偿标准具体是怎样的,有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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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司解雇时的赔偿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若公司是合法解雇,比如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这种情况下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若公司是无过失性辞退,比如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如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或者进行经济性裁员(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最后,若公司是违法解雇,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那么这种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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