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用人单位辞退,劳动法规定应如何进行补偿?


当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辞退时,补偿情况需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合法辞退且无需补偿的情况** 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用人单位辞退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比如,招聘岗位要求具备特定专业技能,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未能展示相应技能,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标准。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例如,公司明确规定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而劳动者多次在工作时间玩游戏、看视频等,严重影响工作效率,经多次提醒仍不改正。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比如,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公司大量资金用于个人投资,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例如,某员工在本职工作繁忙的情况下,又在其他公司兼职,导致本职工作频繁出错,影响公司业务进展,且在公司提出后仍不停止兼职行为。 5.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例如,劳动者在求职时提供虚假学历证书,欺骗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6.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劳动者因犯罪行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 **二、需要支付补偿的合法辞退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常见情形如下: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例如,某员工因病请假治疗,医疗期满后身体状况仍无法适应原岗位工作,公司为其安排了其他较轻松的工作,但该员工仍无法胜任。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比如,某员工在销售岗位上业绩长期不达标,公司为其提供了专业培训并调整了销售区域,但该员工在后续工作中仍未能达到销售目标。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例如,公司因经营战略调整,需要从原办公地点搬迁至另一个城市,而员工因家庭等原因无法前往新地点工作,双方又未能就变更工作地点等事项协商一致。 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应得的收入。 **三、违法辞退的情况**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辞退,应当依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用人单位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突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行为就属于违法辞退。 法律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劳动者在遇到辞退情况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辞退通知、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