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应该得到什么补偿?
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突然被告知被辞退了,心里很不是滋味。也不清楚按照法律规定,自己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想知道具体有哪些补偿项目,是怎么计算的,想了解这方面的详细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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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公司辞退时,补偿情况分为几种不同情形。 首先,如果公司是违法辞退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您支付赔偿金。这里说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比如您在公司工作了3年,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如果是违法辞退,赔偿金就是15000×2 = 30000元。 其次,如果是因为一些特定的合法情形被辞退,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这些情形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最后,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而被辞退,比如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公司通常无需支付补偿。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一种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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