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公司被辞职是否有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突然被公司通知辞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应不应该给我赔偿,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员工在公司被辞职到底有没有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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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司被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惩罚性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比如公司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公司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就辞退员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公司就要支付赔偿金。 所以,员工在公司被辞职不一定都有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看公司的辞退行为是否符合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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