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被迫辞职是否有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了,最近公司以各种不合理的方式逼我辞职,比如增加大量不合理工作任务、降低我的薪资待遇等。我想知道在这种公司逼迫我辞职的情况下,我要是离开了,能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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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公司迫使员工辞职的情况下,员工通常是有可能获得赔偿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明确“被迫辞职”的含义。被迫辞职指的是公司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让员工不得不主动提出离职,而不是员工自己心甘情愿离开公司的情况。比如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这些都可能构成员工被迫辞职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当员工因为上述法定情形被迫辞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符合这些条件的被迫辞职,员工是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过,如果员工无法证明是公司的原因导致自己被迫辞职,或者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可能无法获得赔偿。所以,在遇到被迫辞职的情况时,员工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与公司沟通的聊天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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