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是能获得经济补偿金还是赔偿金?


被迫离职究竟能获得经济补偿金还是赔偿金,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来说说经济补偿金,它是在公司与员工协商后,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公司给员工的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比如,小李在公司工作3年,月工资5000元,那他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就是3×5000 =15000元。要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标准和年限会有特别规定。 而赔偿金呢,是公司违法解雇员工或者合同到期不续签等违法情形下,要按照法律规定给员工双倍的补偿金。例如,公司没有任何合理理由就把员工开除,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如果是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多种违规情形,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赔偿金。 总之,关键在于判断用人单位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果是合法解除且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就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解除,就要支付赔偿金。相关概念:(经济补偿金:公司与员工协商提前解除合同等情形下给员工的补偿 赔偿金:公司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形下给员工的双倍补偿 劳动合同解除:包括协商解除、劳动者因用人单位违规解除、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等多种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