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在实际生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并不少见,这种情况就是我们所说的事实劳动关系。证明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方法和可作为证据的材料。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简单来说,就是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实际上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也接受了劳动者的劳动并支付报酬等。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相关凭证。其中,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是重要的证据。工资发放记录能直接体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经济往来,缴纳社保记录则表明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关系为劳动者履行了法定义务。例如,银行工资流水单上显示的用人单位转账记录,或者社保缴费清单等,都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也具有重要作用。这些证件是用人单位认可劳动者身份并允许其以单位名义进行工作的体现。比如,工作证上印有单位名称、劳动者姓名、岗位等信息,这就直接证明了劳动者与单位的关系。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以及考勤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招工招聘记录能反映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的过程,考勤记录则体现了劳动者为单位提供劳动的时间情况。不过,这些证据一般由用人单位掌握,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提供。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供,将承担不利后果。 此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也可以作为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参考。同事的证言能够从侧面证实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情况。但需要注意的是,证人最好能出庭作证,且证言的证明力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总之,要证明与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需要综合收集和运用各种证据。当遇到劳动纠纷等情况时,劳动者要及时保存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