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银行支票诈骗是如何判刑的?


用银行支票诈骗构成票据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通俗来讲,“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以及“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 这些,是法院用来判断罪行轻重的标准。一般来说,诈骗金额越高、手段越恶劣、造成的后果越严重,就会对应更重的刑罚。比如,如果是初犯,诈骗金额刚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可能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个幅度内量刑,并处罚金。要是诈骗金额巨大,比如通过银行支票诈骗了大量钱财,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等严重后果,那就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罚金也会更高。 另外,法院在量刑时,还会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一些情况,比如是否主动认罪、有没有退赃退赔等。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积极退还诈骗所得,表现良好,法院在判刑时可能会酌情从轻处罚。 相关概念: 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 预留印鉴:是存款人在银行开设账户时留存的、凭以日后办理款项支付结算的权利证明,也是银行审核支付款项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