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在破产清算时怎么赔偿?

我买了套房子,结果开发商破产清算。我不清楚这种情况下房子会怎么赔偿,是按购房款全额赔,还是有其他赔偿方式呢?也不知道赔偿顺序是怎样的,会不会拿不到赔偿。希望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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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破产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涉及房子的破产清算赔偿问题时,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如果是开发商破产清算,购房者的权益保护和赔偿情况主要如下: 首先,我们要明白破产清算的基本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当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等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时,按照法律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理、评估、变现,然后用这些资金来偿还债务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所有债权人的债权都会按照一定的顺序得到清偿。 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那么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如果开发商无法交付房屋,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在破产清算中,购房者的这种债权属于普通债权。不过,根据相关规定,消费者购房人在房屋未建成且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款项的情况下,其权利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也就是说,在清偿顺序上,消费者购房人的权益会相对优先得到保障。 如果购房者只支付了部分房款,并且房屋已经建成,那么开发商破产时,购房者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完成剩余房款的支付,从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此时,购房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向破产管理人支付剩余房款,破产管理人则有义务协助购房者办理房屋过户等手续。如果购房者选择解除合同,同样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 另外,如果是个人破产涉及到房子的清算赔偿,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目前仅在深圳实施),个人破产时,会对其个人财产进行清算。对于唯一住房,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如果该住房超过了保障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的范围,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在保障债务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后,对住房进行处置用于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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