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破产清算该怎么办?
我买了某房产公司的期房,结果现在听说该房产公司要破产清算。我很担心我的房子和已付的房款,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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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产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时,涉及到众多购房者、债权人等多方的利益。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应对办法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明确自己的身份和权益。如果您是购房者,您可能是已经支付全部房款等待交房,或者支付了部分房款,抑或是仅仅签订了购房意向合同。不同的情况,在破产清算中的权益保障有所不同。如果您已经支付全部房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利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您对于所购房屋可能享有一定的优先权利,因为您已经履行了全部付款义务。 若您只支付了部分房款,您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如果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您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剩余房款,然后要求房产公司交房。若选择解除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您有权要求房产公司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 其次,及时申报债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申报债权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购房者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债权,说明自己的购房情况、已付款金额等信息。 再者,关注破产清算程序。购房者可以通过参加债权人会议等方式,了解破产清算的进展情况,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见。债权人会议是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行使权利的重要平台,您可以在会议上了解房产公司的资产状况、债务清偿方案等重要信息。 最后,如果您对破产清算过程中的某些决定或处理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相关问题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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